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如法定監護人為其及時辦理參保并繳費成功的,新生兒的居民醫保待遇費用報銷可以追溯到剛出生時。 如新生兒出(chu)生已滿3個月(yue)(yue)但不滿1周歲辦理參保(bao)并繳(jiao)費(fei)成(cheng)功的,則從參保(bao)繳(jiao)費(fei)的次月(yue)(yue)起享受(shou)居民醫保(bao)待(dai)遇,費(fei)用報𝓡(bao)銷不可以追溯。
聯系我們 | 網站地圖 | 訪問統計 | 網站糾錯 主辦: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常州市大數據管理局 版權所有:常州市人民政府 電子郵箱:czwgzx@m.minusfruit.com 地址:常州市龍城大道1280號 (市行政中心)3號樓B座116室 技術支持電話:0519-85685023 網站標識碼:3204000002 的網站支持軟件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