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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常州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常政辦發〔2017〕158號)
發布日期: 20🐭18-09-14      來源: 蘇州市人們地方政府辦公室         字號:〖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常政辦發〔2017〕158號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常州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常州市(shi)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i)范化試(shi)點工作實(shi)施方💜案》已經市(shi)🌠政府同意,現印發(fa)給(gei)你們,請認真貫(guan)徹落實(shi)。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9月14日

  (此件三公開發布了) 常州市市基層醫院政務平臺面向社會規定化實驗室管理標準化試點城市工做落實實施方案范文

  為加快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建設,提高行政效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全面推進我市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4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7〕116號)要求,就我市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積極試點探索政務公開新路徑新方法,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助推我市“放管服”改革,確保新形勢下政務公開在基層落地生效并有所創新,為打造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推進“兩聚一高”新實踐、建設“強富美高”新常州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以區為主,上下聯動。轄市、區為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的實施主體。市政府為責任主體,負責全程推進試點單位相關工作。同時,與省級部門緊密對接,積極謀求上級對試點工作的政策業務指導,構建省市區三級聯動、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緊扣重點,統籌推進。緊緊圍繞國家確定的試點內容和范圍,如期高效完成試點任務,形成緊跟國際先進理念,具有常州特點,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成果,并以此為契機,以點帶面,推動全市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平整體提升。
  注重結合,促進發展。將試點工作與“放管服”改革、“不見面審批”改革、“互聯網+政務服務”、行政機關業務流程再造緊密結合,通過政務公開的標準化規范化,助推改革措施順利實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標準引領,示范帶動。以政務公開的標準化規范化為試點目標,建立統一的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調整和更新,發揮試點地區的示范引領作用,為全面推廣奠定扎實基礎。
  群眾參與,完善監督。鼓勵群眾多形式參與政務公開試點,建立群眾建言評價和意見反饋平臺,完善公開方式,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易獲取、能監督、好參與,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三)工作目標。通過1年時間,在我市承擔的試點范圍,建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規范,實現“五全”目標:全流程權力公開、全過程服務公開、全要素事項公開、全渠道信息獲取、全方位監督評價,確保試點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為全面推行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提供常州樣本。
  二、試點范圍
  根據國家要求,確定我市天寧區為國家試點單位,重點圍繞城鄉規劃、重大建設項目、財政預決算、稅收管理、環境保護、食品藥品監管、安全生產、公共文化服務、公共法律服務等9個方面開展試點工作。根據試點內容,市規劃局、國稅局按職能承擔部分試點任務,市編辦、發改委、財政局、地稅局、環保局、質監局、食藥監局、安監局、文廣新局、司法局、政務辦為相關領域指導單位。
  未納入試點的其他轄市、區,可參照本方案自行組織開展試點工作。
  三、重點任務
  圍繞試點范圍,認真組織實施,重點做好以下十項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權責清單的統一規范。在行政權力事項“三級四同”基礎上,結合《省市縣(市、區)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對權力事項的監督方式、救濟途徑等進行標準化指引,配套公開權力事項辦事指南,公布辦理范圍、運行流程、材料目錄、法定辦結時限、承諾辦結時限、涉及的中介服務機構等基本信息。嚴格執行權力清單制度,確保在已公開的權力清單范圍內行使權力。健全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法律體系立改廢釋情況以及機構、職能調整情況等,及時調整權責清單,增強清單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實施公共服務清單標準化規范化。承擔試點任務的單位在現已公布的便民服務事項基礎上,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15〕86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政府部門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蘇政辦發〔2016〕94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常州市市級部門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常政辦發〔2016〕192號)要求,對涉及部門以及相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中介服務機構的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列出公共服務事項目錄,逐項編制發布辦事指南,對辦理依據、受理單位、基本流程、申請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見錯誤示例、收費依據及標準、辦理時限、咨詢方式等內容進行標準化指引,并實行動態調整。
  (三)編制政務公開事項目錄。梳理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流程圖中每個環節產生的政府信息,逐項認定公開屬性,屬主動公開信息的,對公開信息的名稱、編碼、依據,以及公開的內容、主體、時限、方式等要素進行標準化指引,列出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屬非主動公開信息的,列出法律法規依據,充分說明理由,并報市政府辦公室審核。對政務公開事項實行動態調整。
  (四)制定政務公開工作規則。按照轉變政府職能和推進“五公開”的規定,分解政務公開事項目錄,細化政務公開工作要求,在辦理主體內部明確公開事項辦理的崗位、權限、程序和時限等,并將政務公開規則要求固化到單位現有業務管理系統中,做到政務公開操作與政府日常工作運行緊密結合、同步運轉,并具備實時向外網推送發布功能。
  (五)完善政策解讀和政務輿情回應制度規范。深化落實中央和我省有關規定的要求,認真貫徹《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強化政府政策解讀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常政辦發〔2017〕48號)文件精神,在現有工作基礎上,不斷完善我市政策解讀、政務輿情回應制度規范。堅持政策解讀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明確在政策發布前、政策發布時、政策執行中的解讀方式和解讀重點,建立與主流媒體、政務新媒體聯系共振機制,增強政策解讀的傳播力和影響力。進一步明確政務輿情回應的責任主體,把握重點回應政務輿情的標準,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回應和激勵約束機制。
  (六)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規程。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明確申請接收、登記、辦理、審核、答復、送達、歸檔等程序,編制流程圖,統一文書格式,實現依申請公開工作全流程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協調會商機制。打造統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平臺,實現依申請公開統一在線受理、分辦、答復,集中展示交流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典型案例、工作指導等,為建立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平臺奠定基礎。
  (七)建設集約化規范化服務型政府網站。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的通知》(國辦發〔2017〕47號)要求,發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按照政務公開事項目錄要求,優化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目,及時做好更新維護。強化政府網站信息智能搜索功能,方便企業和群眾快速獲取信息。搭建統一的群眾建言投訴互動渠道,建立建言投訴審看、處理和反饋機制,定期整理群眾建言投訴有關內容,形成知識清單,及時向社會公布。
  (八)整合建設統一的政務發布移動客戶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務新媒體工作的要求,集中力量做優做強常州政務公開主帳號,以現有政務公開專欄為基礎支撐,融合政府相關部門和公共事業單位的政務信息和服務資源,整合建設統一的以政務公開為核心的“常州政務發布”移動客戶端,與“江蘇政務發布”移動客戶端無縫對接,打造省市一體化政務公開、信息發布體系。著力推進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有機融合,整合現有資源,在政務服務中心建立統一的政務公開體驗區,為居民提供權威性、一站式、個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務。
  (九)探索推進政府數據開放。結合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和公共數據開放網站建設,依據政務公開事項目錄,梳理業務管理系統生成的數據資源,探索建立數據可自由獲取、社會與政府機構互動、API開放的數據開放共享平臺,向社會提供瀏覽、查詢、下載等基本服務,同時匯聚發布基于政府數據資源開發的應用程序等增值服務,滿足群眾和企業對政府數據的“知情權”和“使用權”,推進更加開放的政府建設。確保至少在每個試點領域發布2個以上全新目錄式、數據鏈式數據信息。
  (十)建立政務公開統一監督考核平臺。按照分級建設、統一管理的要求,由天寧區建設區級統一的在線監督平臺,對政務公開內容完整性、時效性等實行在線監督,重點實現以下功能:對政務公開事項公開過程的完整還原功能;對違反政務公開事項目錄要求的異常情況、公開時限等情形實時監督監控,及時進行預警;提供對電話、現場及網上有關政務公開事項投訴件的處理、跟蹤、反饋等功能;對各部門、各崗位政務公開具體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考核評估功能;提供在線監督規則的設定和管理功能等。全市適時推進市、區兩級一體化在線監督平臺建設。
  四、工作進度
  (一)正式啟動試點(2017年9月1日起)。承擔試點任務的單位根據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試點工作實施細則,明確時序進度,啟動本單位試點工作。實施細則于2017年9月20日前報送市政府辦公室備案。從10月起,每月3日前向市政府辦公室報送試點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
  (二)制定目錄標準(2017年9月-2017年12月)。完成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清單的統一規范,制定本級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并配合完成全省統一的政務公開事項目錄標準化工作。
  (三)開展標準應用(2018年1月-2018年6月)。依據政務公開事項目錄標準,開展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應用,不斷固化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完成相關平臺建設任務,廣泛征求群眾意見,試點成效初步顯現。
  (四)組織試點驗收(2018年7月-2018年9月)。2018年7月底前,承擔試點任務的單位要對試點工作進行自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報市政府辦公室。2018年9月底前,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試點評估驗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承擔試點任務的單位要高度重視,按照本方案確定的目標要求,精心組織實施,加強經費保障。充分發揮各級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依托政務公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試點工作例會,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試點單位要結合試點工作,整合相關資源,設立政務公開內設機構,強化人員配置,確保有專門力量負責推進相關工作。必要時圍繞試點任務,抽調精干人員,進行集中辦公,推進試點任務落實。
  (二)鼓勵探索創新。結合實際開展試點,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要積極與政府職能轉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互聯網+政務服務”等對接融合,創新試點成果應用,強化公開與改革的系統集成、銜接配套,發揮整體效應。
  (三)加強工作交流。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首頁開設試點工作專題,集中展示我市各試點單位的試點工作情況,并向省試點工作專題同步推送。開通建議評價渠道,及時收集群眾意見。市政府辦公室將隨時跟蹤了解試點工作情況,適時組織學習交流試點單位的經驗做法。
  (四)做好考(kao)核評估(gu)。為(wei)建立激勵機制(zhi),加強(qiang)督促檢(jian)查,試點任務將納入全市(shi)政(zheng)務公開工(gong▨)作(zuo)績效(xiao)考(kao)核。相關單(dan)位要加大宣傳動員力度,通過開展社會評價(jia)或者第三方評估(gu),廣(guang)泛收集公眾對(dui)試點工(gong)作(zuo)及(ji)成效(xiao)的(de)評價(jia)意(yi)見,持續改進工(gong)作(zuo),不斷(duan)提(ti)升公眾滿意(yi)度和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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