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額度上限為12000元,參加人每年繳費不得超過該繳費額度上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額度上限。 參加人(ren)可以(yi)按月、分次(ci)(ci)ཧ或者按年度繳(jiao)費(fei),繳(jiao)費(fei)額度按自然(ran)年度累計,次(ci)(ci)年重(zhong)新計算(s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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