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與勞動者訂立或續訂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3)向勞動者收取押金等費用,扣押勞動者證件、實物;
(4)不執行社會保險規定,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5)無故拖欠或克扣勞動者工資,支付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6)不遵守國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
(7)違反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權益保護規定和殘疾人勞動權益保障規定的、非法招用童工的;
(8)非法꧙從事職(zhi)業(ye)介紹、職(zh🌳i)業(ye)技能培(pei)訓(xun)和鑒定、勞動能力(li)鑒定的。 掃掃掃在手機上點擊某一頁 ![](/tools/generate_qr.php?data=//m.minusfruit.com/ns_news/1231696749838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