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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品牌:市政府關于印發《常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實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號:014109429/2023-00053
發定自主的公開監督種類:食品藥品 公開性形式:主動公開
zip文件編號規則:常政發〔2023〕24號 發布消息裝置:常州市人民政府
轉化準確時間:2024-04-21 公開監督期限:2024-04-27 廢止日期:行(xing)之有(you)效
信息評述:市政施工府關與起草說明《常州市市新創建國家商品可靠示范校的城市全面實施計劃書》的通知模板
市政府關于印發《常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常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常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實施方案
  我市于2022年8月,被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列入第五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創建推薦城市。為全面推進創建工作,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食安辦〔2021〕5號)、《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2021版)》(食安辦〔2021〕8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為主線,以建設“食安常州”為引領,推動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基本原則:(一)堅持黨的領導,落實黨政同責;(二)堅持共創共建,凝聚多方合力;(三)堅持改革創新,注重示范引領;(四)堅持以人為本,力求群眾滿意。
  二、主要目標
  圍繞2024年創成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努力實現以下工作目標:
  (一)基礎工作更加扎實。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更加深入,統籌協調機制更加健全,監管機制更加高效,保障機制更加有力。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完成率達100%。
  (二)能力建設得以提升。基層裝備更加完善,隊伍素質更加優化,檢驗檢測穩步加強;應急處置能力提升,風險交流機制完善,科技支撐體系更加強大。從事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專業化比例≥70%,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業務培訓覆蓋率≥100%;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97%,食用農產品和食品抽檢量≥6批次/千人,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合格率≥98%。
  (三)主體責任落實到位。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意識不斷強化,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追溯體系不斷完善,誠信守法意識融入企業文化。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抽查考核合格率≥95%,食品生產企業、食品銷售連鎖企業總部、大型食品批發企業、食品批發市場開辦者自查風險報告率達100%。
  (四)食品安全狀況向好。食品安全指標綜合評價全面達到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標準,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獲得感持續提升,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80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知曉率≥85%。
  (五)示范引領成效顯著。在智慧監管、信用監管、機制創新、“三小”治理、農村食品安全綜合治理、校園食品安全守護、科技創新、產業高質量發展、社會共治,以及常州地方特色監管措施等方面銳意創新、彰顯特色。
  三、工作任務
  對標《評價細則》,實施責任強化、清源凈流、能力提升、示范引領四大工程。
  (一)責任強化工程
  1. 強化黨政領導責任
  各級黨委政府要完善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工作制度,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工作。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將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建立健全精準防控末端發力終端見效工作機制,層層壓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點工作納入黨委和政府跟蹤督辦內容,結合巡察工作安排,對承擔食品安全工作職責的單位部門履責情況進行檢查。強化評議考核,建立獎懲機制。〔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巡察辦、市食安委成員單位,市食安辦,各轄市(區)黨委政府、常州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
  2. 強化部門管理責任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食安委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對主管領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發揮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作用,完善綜合協調、監督指導、督查考評等機制。加強跨地區、跨部門協作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報、風險交流、隱患排查、聯合執法、綜合治理、事故處置等協調聯動機制,發現問題迅速處置。探索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與基層城管、綜合執法、綜治等部門的聯動,實現輔助人員資源共享。〔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食安委成員單位,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3. 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落實農產品生產者和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加強農產品種養殖環節和食品生產經營全鏈條質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落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食品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訓不少于40小時。推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推進建設誠信守法企業文化,承擔社會責任。〔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農業農村局,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二)清源凈流工程
  1. 嚴控農產品生產源頭污染
  推進耕地污染源頭治理,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強對重點行業、企業的環保執法。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降低糧食中鎘等重金屬超標風險。全面推行耕地分類管理。規范農業投入品的經營使用,嚴格執行禁限用農業投入品規定以及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等有關規定。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水產養殖用藥減量和獸藥抗菌藥治理等工作。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推動合格證與追溯信息“二碼合一”。加強對畜禽屠宰的監管,嚴格落實生豬定點屠宰相關規定。〔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供銷總社,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2. 嚴守儲備糧質量安全
  嚴格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和食品安全標準,嚴把糧食收購、儲存、銷售和出庫質量安全關,督促糧食企業嚴格落實出入庫檢驗制度。開展糧食質量調查、品質測報和安全風險監測服務;開展糧食質量安全檢測,將鎘列入政策性糧食(稻谷)收儲入庫和出庫的必檢項目。健全超標糧食處置長效機制,嚴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糧食烘干服務設施滿足需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3. 嚴抓食品生產過程規范
  對食品生產企業實施信用分類和風險分級管理,在日常監督檢查全覆蓋基礎上對一般風險企業按比例“雙隨機” 抽查,對高風險企業實施重點檢查,對存在問題線索企業實施飛行檢查。以乳制品、肉制品、白酒等為重點,加強風險防控。對保健食品企業按20%比例組織體系檢查。〔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4. 嚴排食品流通環節隱患
  嚴格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全面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加強食品批發交易市場監管,嚴格落實市場開辦者和入場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加大對銷售環節進貨查驗記錄不規范、過期食品、不按條件儲存三類頑疾問題的檢查力度,嚴查臨期、過期食品“翻新”銷售。落實互聯網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規范保健食品市場經營秩序。〔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5. 嚴格餐飲服務環節監管
  深化餐飲服務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餐飲服務質量安全示范街區、示范店建設,進一步完善“陽光餐飲”在學校食堂、網絡訂餐等業態的實施。加強對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旅游景區、城中村餐飲店和旅游點餐飲店等重點單位的監管。強化網絡餐飲服務監管,及時對線上監測到的問題開展線下核查。嚴厲查處使用病死畜禽、地溝油、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餐飲食品等嚴重違法行為。加強餐廚垃圾集中收集處置的管理。〔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文廣旅局、市城管局,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6. 嚴防境外食品輸入風險
  加強進口食品安全監管,嚴防輸入型食品安全風險。嚴厲查處走私農畜產品、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等違法犯罪行為。把好進口冷鏈食品入市關。加大對跨境電商進口食品的監管力度。〔責任單位:常州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7. 嚴懲食品違法犯罪行為
  深入開展“鐵拳”行動、“昆侖”專項行動、“國門守護”行動等,聚焦食品非法添加、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互聯網直播售假,保健食品欺詐營銷等行為等突出問題,食用農產品領域使用禁限用藥物、生豬私屠濫宰、屠宰病死畜禽等重點問題,以及凍品、農產品等走私違法犯罪活動,開展集中整治行動。組織非法添加新型化學衍生物犯罪集中破案攻堅。嚴格執行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長江流域禁捕等有關規定。落實“處罰到人”的規定,依法實施行業禁入。全面加強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完善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之間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聯合查辦等兩法銜接工作機制。〔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常州海關,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三)能力提升工程
  1. 提升制度保障能力
  制修訂適合于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業地方標準、食品生產經營的企業標準或團體標準。在網絡餐飲服務、推行公勺公筷、反食品浪費、食品小作坊治理、食品小攤販集中區管理、農村集體聚餐管理等方面,通過小切口立法、制定地方標準,推動行業規范,強化企業自律。進一步完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建立誠信獎勵、失信懲戒的良性機制,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依法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食安委成員單位,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2. 提升基層治理能力
  加強基層食安辦、基層市場監管分局、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部門治理能力建設,健全工作機制,配足工作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完善基層裝備。基層農業綜合執法部門要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作為重點任務,基層市場監管部門要以食品安全為首要職責。推進基層食安委及其辦公室規范化建設,推動基層監管力量與鎮(街道)網格化社會治理相互補充、深度融合,打通食品安全工作“最后一米”。〔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委政法委、市農業農村局,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3. 提升隊伍履職能力
  加強農業綜合執法隊伍和食品安全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加強監管人員、執法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和考核,提升監管專業化水平。進一步充實基層協管員(信息員)隊伍。市、區公安機關明確機構和人員負責打擊食品安全犯罪,推進食品安全違法偵查力量的專業化、實戰化建設,強化辦案能力保障。〔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4. 提升檢驗檢測能力
  市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儀器設施、人員配置到位,具備監督抽檢項目中相應的檢驗能力;加強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補齊工作短板。加強對食品質量安全承檢機構的指導和監督,提高檢驗檢測質量。重視基層一線檢測技術人員業務培訓,強化基層快檢人員的業務能力。〔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5. 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等工作,強化檢驗檢測結果的運用,加強監管和抽檢環節密切配合,推動食品安全監管關口前移。開展食品安全風險會商、交流、預警等工作。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實行食品安全風險分級動態管理。針對問題多發領域和重點品種,及時排查風險隱患,防范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食品安全問題。〔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公安局,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6. 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完善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和工作程序,全面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提升應急響應、現場處置、醫療救治等能力。開展食品安全應急常識培訓,提升市民食品安全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食品安全輿情的收集、會商、研判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農業農村局、市委網信辦、市衛健委、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7. 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市、縣兩級政府應將食品安全納入本地科技計劃,支持食品安全科技創新研究,引導食品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加強新技術成果在農產品、食品安全監管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應用。推進農產品和食品安全專業技術支撐機構和重點實驗室建設,支持建設國家級、省級食品安全技術支撐機構、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與智庫等。〔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四)示范引領工程
  1. 食品安全“兩個責任”項目。建立健全分層分級、層級對應,督導督查、精準防控,備案備查、責任到人的包保工作機制,壓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深入貫徹落實《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建立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分級負責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制定風險管控清單,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精準防控風險隱患。〔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2. 食品安全“智慧監管”項目。推進“互聯網+食品”監管,建立互聯互通的食品安全數據庫;建設集食品安全許可、監管、抽檢、案件查辦、應急處置等功能于一體的智慧監管體系,構建對全市食品安全狀況統一評價、對具體經營主體風險管控能力的動態評價、對具體食品項目及類別食品安全狀況動態監測、應急處置全流程的“四合一”監測網絡;推進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信息技術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運用。〔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3. 食品安全“信用監管”項目。加快推進食品工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農產品和食品生產經營及其相關活動重點領域企業信用檔案,實行食品安全信用等級公示和分級分類管理;建立食品生產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模型,開展食品生產企業(機構)信用等級評價,實施“黑名單”制度,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的聯合獎懲制度,構建以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為基礎、分級分類為依托、差異化監管為手段、聯合獎懲為抓手的食品生產食品安全信用監管體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信用辦)、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局,各轄市(區)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4.“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鞏固優化項目。鞏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的創建成果,優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管控體系,推進化肥和農藥科學施用,綠色優質農產品比重、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率或無害化處置率、耕地質量穩步提升。實現3萬家生產主體納入省追溯平臺,建成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村級服務示范站100個,開具食用農產品合格證1500萬張以上,建成四星級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25個以上、五星級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5個。〔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總社〕
  5.“食美常州”品牌建設項目。以我市獲評“江南美食之都”稱號為契機,進一步提升“食美常州”品牌建設。精心打造餐飲標桿企業、培育美食集聚區、引入優質餐飲品牌、支持企業做大做強,積極推動我市餐飲行業轉型升級。持續開展“唱響常州菜”系列活動,進一步展示常州美食特色,傳承江南餐飲文化。啟動新一批常州老字號認定,促進老字號餐飲企業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6.“國家冷鏈物流基地”建設項目。補齊補強常州國家冷鏈物流基地上下游短板和薄弱環節,推進存量設施的提升優化,加快冷鏈倉儲設施的標準化建設,提高對冷鏈物流需求的適配性,推進基地建設方案落實落地。著力打造一批國內一流的農產品物流項目,同時在整合資源優化冷鏈運行網絡,支撐帶動農產品生產消費,提高數字化綠色化發展水平等方面探索創新,全力打造立足蘇南、輻射江蘇、面向長三角的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7.“四小業態”整治提優項目。針對食品生產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和小生產企業,落實好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行“五統一”,即“統一管理要求、統一責任公示、統一制度上墻、統一公開承諾、統一開展培訓”,實現“五達標”,即:環境衛生達標、設備設施達標、清洗消毒達標、產品及原輔材料管理達標、從業人員管理達標。〔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
  8.“一老一小”食安守護項目。進一步壓實學校、養老服務機構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制。在學校食堂、養老服務機構食堂優化“互聯網+明廚亮灶”“陽光餐飲”保持覆蓋率達100%,積極發揮“陽光餐飲”“陽光食堂”兩個信息化平臺的綜合功能,不斷提升運行質量。開展學校、養老服務機構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等行動,通過督促學校、養老服務機構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進貨查驗登記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等關鍵制度,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確保不發生重大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9.“行刑銜接”鏈式拓展項目。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立涉刑案件涉案產品抽檢認定機制并有效實施;建立罰沒物資聯合銷毀機制;定期舉行行刑銜接工作會議,部署開展行刑銜接工作;開展行刑銜接聯合執法行動,大力查辦食品安全大要案件;開展行刑銜接相關業務培訓活動,提高執法能力和業務水平;配優配強行刑銜接聯合執法裝備。〔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
  10.“管網融合”社會共治項目。推進食品安全網格化社會治理創新,探索“管網共治”新模式,推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進網入格,縣(市、區)、鎮(街道)兩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納入網格聯動部門。規范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到網格一線開展工作,將風險排查的觸角延伸到基層網格,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看得見、管不住”的難題。開展“食品安全隨手拍”等群眾性參與活動,發揮社會監督員隊伍作用,積極培育多元共治主體,解決食品生產經營的“劣癥頑疾”。運用新媒體手段普及食品安全常識、治理食品安全謠言,通過專家智庫、學生群體等開展形式多樣的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活動,營造食品安全“人人關心、人人維護”的良好氛圍,不斷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滿意度。〔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委政法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
  11. 檢驗監測強鏈增效項目。加強市級、轄市(區)級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科學制定食品檢驗檢測計劃,加強食品檢驗檢測質量考核評價,規范檢驗檢測行為,不斷提高檢驗檢測水平。整合農業農村、海關、市場監管、衛健等部門和社會第三方機構、凌家塘市場、“安心菜場”、食品生產經營等各方檢驗監測能力,建立“從田間到餐桌”全程檢驗監測體系,把好食品安全每一道關口。〔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衛健委,常州海關〕
  12. 農村食品安全綜合治理項目。切實發揮鎮(街道)食安委統一協調食品安全職能,加強基層食安辦規范化運行工作,建立健全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隊伍。建立規范的農村食品流通供應體系,健全農村食品風險隱患排查機制,建立農村集體聚餐保險、備案、培訓“三位一體”長效管理機制。強化農村地區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并100%建立信用檔案。積極開展農村食品經營店規范化建設,加大對農村地區食品安全投訴舉報的核查處置工作。〔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各轄市(區)食安辦、常州經開區管委會食安辦,市市場監管局〕
  四、實施步驟
  按照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時間節點要求,具體實施步驟分為:
  (一)啟動部署階段(2022年8月~2023年5月)。出臺《常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實施方案》,報經市政府批準、省食安辦備案后印發。召開創建工作推進會,進行動員部署。各轄市(區)、常州經開區和市各專項工作(專班)牽頭單位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于5月底前將方案報市創建辦(市食安辦)。
  (二)組織創建階段(2023年5月~2023年12月)。各地各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和時限要求,掛圖作戰,逐項攻堅,全面推進創建工作。制定調度推進、督查檢查、進度通報、考評驗收、滿意度調查等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推動各方落實創建責任。各項工作任務原則上應當于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
  (三)接受省級初評階段(2024年1月~6月)。對標評價細則,認真開展全面自查、徹底整改。對照省級評審操作指南和省食安辦要求收集和上傳工作資料,做好省級初評的各項準備工作。創建工作辦公室組織考評組對各轄市(區)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進行考評,并將考評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評議監督。
  (四)迎接國家驗收階段(2024年7月~12月)。針對省級初評反饋的問題和意見建議,明確責任分工,抓緊整改提升。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提升知曉率和滿意度。按照要求進一步完善資料,開展滿意度抽測、現場點抽查,組織集中答辯預演。做好國家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創建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市創建辦具體承擔創建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督導、檢查考核、新聞宣傳等工作。各轄市(區)及市各有關部門要明確相應責任,把創建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監督、指導、協調作用,統籌實施行動方案。
  (二)強化資金保障。加大對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關工作的投入力度,根據市、轄市(區)兩級工作職責和任務安排,落實資金保障。積極引導社會各方對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多渠道拓展資金來源,形成政府、社會、企業等多元化投入格局。依法、規范、高效使用經費,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
  (三)嚴格督查考核。各地黨委、政府督查機構組織相關部門,采取集中督查、專項督查、掛牌督查等方式,加強對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督導檢查。各級政府要將創建工作推進情況納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范圍,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取得實效。對工作落實不力的轄市(區)和部門實行約談和責任追究。
  (四)重視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深入開展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公益宣傳活動,創新宣傳方式,創設宣傳平臺,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等各類途徑,廣泛宣傳創建的目的意義、政策措施、示范重點等內容,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提高群眾創建知曉率和食品安全滿意度。
  《常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務分解表》由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制定并下發。
  附注:1. 南京市創立了一個國家食品廠安全的示范點縣城量化分析評價指標總覽表
     2. 南京市新建國家地區肉食品很安全操作示范的城市業務一把手小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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