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常州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調整方案的批復》(蘇財稅〔2016〕45號)精神,現將我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及土地等級劃分調整統一規定如下:
一、稅額標準
(一)市區(含金壇、武進)范圍內各等級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
一等18元/平方米,二等14元/平方米,三等10元/平方米,四等8元/平方米,五等6元/平方米,六等4元/平方米。
(二)溧陽境內各等級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
一等10元/平方米,二等8元/平方米,三等6元/平方米,四等3元/平方米。
二、土地等級范圍劃分
土地等級范圍劃分綜合了區域調整、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秉承著兼顧相鄰地塊級次、便于征管的原則,市區(含金壇、武進)和溧陽境內土地等級范圍劃分方案詳見附件。
三、上述各等級土地范圍及稅額標準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常政辦發〔2001〕25號)、《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常政辦發〔2006〕110號)同時廢止。
四、有關城鎮土(tu)地使用稅的具(ju)體(ti)稅收政策、稅收征管(guan)等規定由江蘇省常州(zhou)地方稅務局負責⛦解釋。
附件:常州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范圍劃分表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2月(yue)6日
(此件面向社會發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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