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全面建立全省城鎮地價季度動態監測與基準地價更新制度的通知》(蘇國土資發〔2007〕146號)和《江蘇省城鎮地價動態監測與基準地價更新技術規范》的要求,我市完成了2017年度市區基準地價更新工作,現將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準地價是各級人民政府規范土地交易行為,調控土地市場價格的基礎,也是制定有關土地稅費政策,進行評估宗地地價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本次基準地價評估基準日為2018年1月1日;其土地使用年限按法定最高土地出讓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公共服務用地50年)來設定。
三、本次基準地價更新成果自本通知頒發之日起施行。
以(yi)上(shang)通知,希(xi)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2017年度常州市市區基準地價更新成果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8日
(此件發表正式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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